首 页 | 新 闻 | 唐 山 | 科学发展示范区 | 曹 妃 甸 | 环 渤 海 | 国 内 | 国 际 | 民 生 | 时 评 | 视 频 | 图 库
财 经 | 体 育 | 娱 乐 | 文 化 | 教 育 | 旅 游 | 时 尚| 健 康 | 汽 车 | 招 商 | 游 戏 | 社 区 | 企 业 | 专 题
  您当前的位置: 环渤海新闻网 > 旅游 > 旅游宝典 正文
关键词:

导游擅自改行程退赔又扣导游证

http://www.huanbohainews.com.cn  2008-07-24 15:36

 

   【案例】

  1997年2月,M旅行社接待广州某旅行团。按照旅游合同约定,该旅行团在北京游览4天,2月11日游览长城、2月12日游览颐和园、2月14日参观市容后乘机离境。该旅行社导游人员未征得该旅行团的同意,擅自对旅行团日程作了变更,将游览长城的日期改为2月14日。该旅行团曾对此变更提出质疑,导游未作任何解释。2月13日,北京下了一场大雪。2月14日清晨,旅行团到八达岭脚下,由于积雪封路车无法前行,该团只得返回。翌日,该团离京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分析与处理】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导游员未征得该团同意擅自改变日程属于违反合同的行为,并且给游客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第八条第一款:导游员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导游人员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最终处理如下:

  一、旅行社退还长城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

  二、旅行社赔偿长城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同额违约金;

  三、暂扣导游员导游证3个月。

  (马婷婷王爱民)

稿源 唐山晚报 编辑 孙哲晓
相关新闻:
来函照登:杭州世纪风采旅行社导游令人生畏   08-06-12
山西拟出台法规 将小费纳入导游合理劳动报酬   08-06-03
中级导游员考试时间确定 现在开始接受报名   08-06-02
东莞旅行社对导游进行地震培训 包括医疗和避险   08-05-28
3
关闭窗口
 

.....................................................
热点新闻
·北京三条地铁新线本周末开通 10号线票价2元
·景区公厕改造达到星级标准 可看电视吹空调
·西湖新十景,最美是杭州(图)
·令人心醉的美:颐和园日落美景(图集)
·国家旅游局:赴台旅游要"六清楚""四注意"
·奇幻飙水乐园亮相北京地坛公园
·台湾游:"经香港转机赴台"获许可
·北京:观光公交票价定3元 可刷IC卡但不打折
·北京11家公园将展出百种奥运花草
·北京天空中出现"五色彩云"(图)
唐山通:唐山生活资讯门户
1
 
2

休闲 娱乐 | 美容 健身

烟酒 花店 | 婚庆 礼仪

金融 理财 | 汽车 养护

票务 旅行 | 装饰 装修

.....................................................
 
网站介绍广告业务联系我们版权声明法律顾问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投稿邮箱
  唐山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唐山劳动日报社主办 技术支持:北方网
环渤海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冀新网备 132007003号   冀ICP备08105870号